监督索引号53232200336100301000
双柏县法脿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本镇的卫生工作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的制定,社会公共卫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负责本镇的基本医疗服务、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及居民健康管理、卫生监督管理、健康扶贫等工作。
3、负责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依据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实施处置。
4、负责对本镇辖区内的卫生信息统计、分析、上报。
5、负责对本镇辖区内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6、承办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的相关业务和事项。
7、负责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下达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预防接种工作
我院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为适龄儿童免费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疯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同时,我单位配有《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规定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管理制度,并按照要求进行疫苗的领发和冷链管理,保证疫苗质量。截至2023年12月19日,法脿卫生院共接种疫苗2108人,接种针次2340剂次,接种二类疫苗130人,201剂次,接种常规疫苗1324人,1485剂次,接种新冠疫苗654人,654剂次。
2.传染病防治工作、肺结核患者管理工作、死因监测管理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截至2023年12月份上报传染病情况:一、二季度均无甲类传染病报告,乙类传染病报告27例,病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报告丙类传染病30例,病种为:其他感染性腹18例,腮腺炎2例,水痘3例,手足口2例,恙虫病1例,其它传染病4例。2023年,临床医生诊断传染病认真、准确、能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报告卡填、录及时、网络覆盖率达到100%。至今在管肺结核8例,各村卫生室规范填写第一次入户随访记录表及肺结核随访记录表,随访表均已录入基本公卫系统,规范管理率达100%,截至目前死因报告50例,均已录入系统。我院继续加强对辖区内的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监测,到12月初,无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继续加强可疑病例的检测、报告工作,加强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检测和防控工作,完善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程序,防止出现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报告及处置能力。
3.老年人管理及慢病管理
2023年,我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2991人,建档2991人,建档率100%;老年人健康管理人数1935人。高血压确诊1969人,建档1969人,规范管理人数1820人。糖尿病患者251人,建档251人,规范管理人数240人。截至2023年12月,全镇已登记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188人,规范化管理156人,规范化管理率83%。
4.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我院每年为我乡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做一次中医体质辨识,根据不同体质进行个体化中医健康指导。针对0-36个月儿童主要健康问题,在儿童6、12、18、24、30、36月龄时对儿童家长、保育员进行儿童中医调养指导,截至12月31日,法脿镇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65岁以上老年人管理 2931 人,已经服务 2422人,服务率82.63%;0-3岁儿童数347人,已经服务 214人,服务率61.67%。
5.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2023年1月至12月巡查总次数182次,第一季度生活饮用水巡查2次,学校巡查8次,医疗机构巡查15次,公共场所巡查20次;第二季度生活饮用水巡查2次,学校巡查8次,医疗机构巡查15次,公共场所巡查20次;第三季度生活饮用水巡查2次,学校巡查7次,医疗机构巡查15次,公共场所巡查20次;第四季度生活饮用水巡查2次,学校巡查7次,医疗机构巡查15次,公共场所巡查21次;职业卫生(法脿加油站、百花山红砖厂)巡查3次,第四季度百花山红砖厂生产停业。现场审核4家(大双客栈、金手指发艺、漂亮女人理发店、红梅发屋)。协助县卫生监督所双随机检查6家,法脿白竹墅院、大双客栈、富鑫源宾馆、锣笙湖半山酒店、红梅发屋、金华发屋。每逢雨龙街、法脿街都出去打击非法行医(牙医)。在巡查工作中,对卫生院、学校、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理发店、生活饮用水、旅社、歌舞厅发现的问题逐一指出,下达整改意见,加强指导,督导各单位落实各项工作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定期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6.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1)全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情况:法脿镇辖区总人口23328人,截至2023年12月1日,我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共完成7201人签约,签约率达30.88%。(2)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情况:全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786人,签约3582人,签约率达94.6%。未签约204人(204人属无法签约人员,包括死亡8人,长期外出无法签约196人)、其中65岁及以上老年人签约2272人,高血压患者签约1913人,糖尿病患者签约251人,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签约169人,肺结核患者签约7人;0-6岁儿童签约638人。至今未收取家签费用,履约率已前部覆盖达100%。
7.健康教育工作
针对健康教育基本知识和常见疾病的防治、优生优育等内容,向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健康知识讲座和健康教育咨询等服务。卫生室按要求设置1个宣传栏,每年更换6期宣传材料;卫生院设置4个宣传栏,每年更换12期宣传材料;2023年法镇共开展健康知识讲座90期,参与健康知识讲座1389人,发放12种健康教育宣传材料9240份,开展健康咨询9期,参与健康咨询437人,发放12种健康教育材料份;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14344人,给予健康生活方式指导、给出合理意见建议。
8.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
2023年我镇共有孕产妇145人,产妇89人,89人产妇中早孕建册84人,早孕建册率94.38%,产前检查89人,产前检查率100%,孕产期血红蛋白检测89人,孕期贫血16人,孕产期贫血患病率17.97%,产前筛查81人,产前筛查率91%,产前诊断0人,产后访视89人,产后访视率100%,住院分娩89人,住院分娩率100%,产妇系统管理84人,系统管理率93.3%,剖宫产活产25人,剖宫产率27.7%,现遗留孕妇56人在管。2023年未出现孕产妇死亡情况。2023年,共发现高危孕产妇89人,专案管理,认真落实追踪随访工作,54人高危产妇已管理结案,现遗留35人在管理。
9.0-6岁儿童儿童健康管理工作
2023年我镇共有7岁以下儿童1050人,健康管理人993人,健康管理率94.57%;5岁以下儿童701人,健康管理665人,健康管理率94.86;3岁以下儿367人,健康管理332人,健康管理率90.46%。2023年活产90人,新生儿访视90人,访视率100%,5岁以下儿童死亡0人,死胎死产1人,2023年共发现高危儿26人,已按要求纳入高危儿管理。2023年共计0-6岁儿童1050人,眼保健及视力检查993人,视力检查覆盖率94.57%。2023年0-6岁儿童1050人,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及系统录入659人,录入率62.76%。
10.6-24月龄儿童营养包
2023年共发放6-24月龄儿童营养包 198人,发放率132%,有效服用率100 %。
11.计划生育工作
2023年共开展计划生育手术0例,查环0例,查孕0例。优生随访82例,叶酸发放165人。
12.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工作
我院按照“三病”消除认证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好认真开展孕产妇HIV、梅毒和乙肝检测工作、自愿咨询检测工作,并按时完成各项任务指标.2023年我镇共计产妇89人,已全部进行HIV、梅毒、乙肝两对半检测,孕产妇孕早期“三病”检测84人,孕早期“三病”检测率94.38%,其中乙肝阳性产妇1人,HIV、梅毒阳性阳性0人。
13.妇幼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组织健康教育活动13期,对村医生培训4次,培训内容均按照计划要求进行,健康教育视频播放2736分钟,利用微信朋友圈、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妇幼健康教育宣传。另外,我镇的产科建设在卫生局及县保健院的支持和指导下达到了产科标准,配备了各项设备,药品,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对急产孕产妇进行抢救、接产,降低了孕产妇及儿童死亡的风险,2023年无孕产妇死亡情况。在做好其他工作的同时,认真做好出生缺陷监测,2023年未出现出生缺陷儿童。2023年我院发放出生医学证明0例,做到了“证章分离”的管理要求。按时上报月、季报表及台账工作,对各村医上报的的报表、台账,逐一审核指导,并及时填写完善乡及台账,做好各项报表的填表工作。
14.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工作
2023年新建居民健康档案134人,累计建档案21249人,2023年死亡146人,使用11086人,使用率52.18%,档案向居民开放337份,开放率1.58%。
15.医疗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1)门诊:我院2023年门诊就诊人次:29339人,总收入1778475.27元。其中:化验费56641元,检查费67,095.00元,卫生材料费36,113.4元,诊疗费145223元,治疗费77,405.40元,西药费51,0831.52元,中药费357,514.70元,中成药491,482.75元,床位费16,739元,疫苗费12931,其他6498元。2022年门诊就诊人次:27186人,总收入1,629,391.47元。与2022年相比增收9.15%。
(2)住院:2023年住院186人次,住院总费用359413.41元;其中:化验费60381元,检查费41558元,诊查费24,876元,治疗费66924.5元,护理费41,916元,床位费15220元,西药40,405.99元,中草药37,678.82元,中成药28,802元,卫生材料费623.1元,其它1028元。2022年住院人次118人,总收入:197,286.76元。与2022年相比增收82.18%。
(3)2023年我院出动“120”急救人114次,抢救危重患者人188次;上报药品不良反应8例,器械不良反应3例,化妆品不良反应1例。
16.中医药能力提升方面:2023年我院中彝医诊疗2704人次,中药饮片处方开具1922人次,费用357,625.1元;中医理疗处方开具686人次,费用57,504元;中医收住住院14人次,其中中药饮片费用36,909.1元,中医理疗费用49,073.5元,合计住院总收入85,982.6元;参与西医收住病人的中医会诊工作,开展中药饮片和中医理疗的治疗,会诊中药饮片开具82人次,理疗治疗人数开具83人次。我院2023年云南省示范中医馆项目平稳运作,保证320多味中药材供应,满足群众对中草药的需求;开展针灸推拿、磁热疗、拔罐、牵引、熏蒸、刮痧、穴位敷贴等多样化的理疗方式,改变了纯药物的治疗模式,对各种慢性病、骨关节病的治疗取得显著的疗效,派出1名中医师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
17.医养结合工作开展情况:坚持“倡孝扬善,构建和谐,关爱老年人”的服务宗旨,积极调派精干医务人员到镇养老服务机构开展上门义诊服务活动,2023年度我院派出医务人员6人次,开展义诊服务6场次,累计服务180人次。
18.“两站一中心”工作持续开展情况:2023年我院以“慢性病管理中心、心脑血管救治站、胸痛救治单元”等建设为契机,进村入户开展大众健康知识宣讲共计26场次,涉及900余人。
19.胸痛救治单元建设:2023年胸痛患者上报人次共165人次。其中:STEMI 0例,NSTEMI 6例,AD 2例,UA 4例,ACS 41例,其他非心源性胸痛112例。胸痛救治单元建设上半年考核通过,县级排名第二。
20.检验科、超声影像科工作开展情况:超免C反应蛋白测定、心梗三联、血常规、生化、传染病筛查等检查正常使用,其中床旁快检93人次,化验1097人次、梅毒6460人次、HIV12706人次,大大提高了常见疾病的诊断率。彩超、DR、心电图等设备正常使用,其中:彩超人次360(门203+住157)人,DR人次650人(门544+住106),心电图检查人次566(门380+住186)人。
21.基层党建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共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10次,召开党员大会6次,从支部建设、医院发展等方面进行专题研讨;支部书记讲党课4次,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结合卫生部门职能职责,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12次,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召开组织生活会1次,2023年年底我院共有正式党员6名,列为预备党员培养考察1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1人,我院党组织建设工作稳步推进。长期以来,我院党支部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及行业行风建设,围绕统一领导思想,在严格党风行风建设工作和抓业务建设必须“务实”的基础上,严格履行医疗行业“九项准则”,抓好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坚持6项重要议事原则,规范决策流程。2023年与干部职工签署《医疗卫生行业不正之风治理活动公开承诺书》、《廉洁自律承诺书》、《酒驾警示教育知晓承诺书》、《卫生健康系统廉政承诺书》等各50余份;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8次、医药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会议5次,联系领导讲党课2次,支部书记讲廉政党课8次;开展廉政集体谈话3次、关键少数、关键岗位提醒谈话1次,重点围绕交通违法、作风效能建设、打击欺诈骗保、渎职失职、医疗腐败等方面开展院内“以案促改”警示教育8次,组织观看《医鉴》专题纪录片,建立廉政风险登记台账,规范医务人员从业行为,把控源头,守住底线。2023年我院未发生过违纪违规案件及医疗纠纷。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法脿镇中心卫生院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包括:内(儿)科、外科、全科医疗科、五官科、妇产科、中彝医馆、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科、公共卫生科、检验科、医学影像科、卫生监督协管站、医务科、医院办公室、党支部办公室、财务人事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双柏县法脿中心卫生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双柏县卫生健康局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双柏县法脿中心卫生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年末其他人员12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2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双柏县法脿中心卫生院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法脿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8091176.2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59754.00元,占总收入的67.48%;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2623479.26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32.42%;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7943.00元,占总收入的0.1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919627.42元,增长12.8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36503.22元,增长6.5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648181.20元,增长32.81%;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65057.00元,下降89.12%。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上级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增加,导致本年收入增加336503.22元;2023年新冠疫情放开后,流感入院病人增加,导致本年医疗收入增加648181.2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法脿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7994424.11元。其中:基本支出3624846.16元,占总支出的45.34%;项目支出4369577.95元,占总支出的54.66%;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382171.80元,增长20.9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359922.95元,下降27.28%;项目支出增加2742094.75元,增长168.4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调出2名事业人员至县医院,因此导致本年人员经费的工资、社保支出有所减少;2023年我单位公用经费支出仅为4名退休人员经费支出1200元;2023年项目支出包含我单位事业资金收入的支出经费2534670.11元,因此较上年支出增加1382171.8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双柏县法脿中心卫生院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624846.1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623646.16元,占基本支出的99.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00.00元,占基本支出的0.0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双柏县法脿中心卫生院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369577.9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100302双财社〔2023〕30号单位实有资金专项经费2534670.1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199999.31元,维修维护费4436.00元,水费2252.00元,电费24182.45元,差旅费570.00元,公务接待费10980.00元,专用材料费2193844.91元,劳务费1814.95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54300.6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289.81元。
2、2100302双财社〔2023〕34号落实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核增一次性绩效补助资金1240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124000.00元。
3、2100399双财社〔2023〕96号2023年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结算资金1730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费17300.00元。
4、2100399双财社〔2023〕24号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代缴省级财政补助资金80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8000.00元。
5、2100399双财社〔2023〕71号基本药物制度省级结算补助资金885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3917.02元,电费2232.98元,委托业务费2700.00元。
6、2100399双财社〔2023〕9号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资金11930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20484.90元,水费2261.00元,电费14182.45元,维修(护)费4811.00元,公务接待费773.00元,专用材料费34598.5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189.10元:生活补助42189.10元。
7、2100399双财社〔2023〕11号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缴费补助州级补助资金3375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485.03元,办公费1700.00元,差旅费3610.00元,培训费10800.00元,公务接待费11214.00元,专用材料费161.03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6264.97元。
8、2100399双财社〔2023〕47号已脱贫人口重点人群和农村低收入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代缴省级补助资金9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900.00元。
9、2100399双财社〔2023〕39号基本药物省级补助资金8160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培训费2315.00元,公务接待费20191.00元,委托业务费36124.48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969.52元。
10、2100408双财社〔2023〕30号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县级补助经费34493.3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34493.30元。
11、2100408双财社〔2023〕37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级补助资金10535.5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35.54元。
12、2100408双财社〔2023〕11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州级补助资金4540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45400.00元。
13、2100408双财社〔2023〕105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结算补助资金3500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35000.00元。
14、2100408双财社〔2023〕38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资金106500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111758.20元,印刷费14955.00元,培训费11365.00元,专用材料费98466.80,劳务费915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955.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90850.00元;资本性支出:专用设备购置8500.00元。
15、2100409双财社〔2023〕82号重大传染病防控艾滋病防治结算资金30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3000.00元。
16、2100409双财社〔2023〕20号州级防艾项目补助资金50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5000.00元。
17、2100409双财社〔2023〕83号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22679.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52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17479.00元。
18、2100410双财社〔2023〕88号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中央临时性工作补助资金291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29100.00元。
19、双财社〔2023〕88号双柏县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省级补助资金136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13600.00元。
20、2100410双财社〔2023〕91号医务人员临时补助县级配套资金58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5800.00元。
21、2109999双财社〔2023〕44号医疗服务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中央补助资金15000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专用设备购置150000.00元。
22、2109999双财社〔2023〕104号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中央结算补助资金110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培训费1100.00元。
23、双财社〔2023〕59号2023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补助资金2050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17500.00元,培训费3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柏县法脿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59754.0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8.29%。与上年相比增加336503.22元,增长6.57%,主要原因是2023年因卫生院职工工资正常晋升,工资调标、社保费调高等原因,导致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较2022年增加336503.22元,增长6.5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79207.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59694.39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补助92720.00元,死亡抚恤26793.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789715.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73%。主要用于基本工资541020.00元,津贴补贴189222.50元,绩效工资1180325.0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50164.1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6678.44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629.43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40799.80元,办公费292753.42元,印刷费14955.00元,水费2261.00元,电费16415.43元,差旅费3610.00元,维修(护)费4811.00元,培训费28580.00元,公务接待费32178.00元,专用材料费133226.38元,劳务费9150.00元,委托业务费38824.4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490.54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815019.52元;生活补助254133.07元,专用设备购置15850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9083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0%。主要用于卫生院职工2023年住房公积金190831.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2668.54元,决算为62668.5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490.54元,决算为30490.5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8.65%,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178.00元,决算为3217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1.35%,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217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柏县法脿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62668.5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30490.5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3217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双柏县法脿中心卫生院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23年财政不在拨付乡镇卫生院公用经费,故“三公”经费没有预算数,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62668.54元,增长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0490.54元,增长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2178.00元,增长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使用财政资金对我单位医疗业务救护车辆进行加油、修理、保险等购置,因此车辆维护费增加30,490.54元;2023年我单位接待费开支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我院考核基本公卫,中医包等、以及省州下乡检查,导致我单位2023年财政资金接待费支出大幅提升,较上年增加32,178.00元,增加10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救护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我院指导疫情防控、基本公共卫生、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双柏县法脿中心卫生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双柏县法脿中心卫生院属非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2023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与上年一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双柏县法脿中心卫生院资产总额5161255.21元,其中,流动资产3806476.79元,固定资产1292136.4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62640.00元,无形资产2.0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05865.1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05109.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545.3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545.3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0545.35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0545.35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双柏县法脿中心卫生院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预算:指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
(二)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四)基本支出:指一个单位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所需的基本经费。
(五)项目支出:除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的基本经费以外的其他支出。
(六)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根据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的支出按经济分类科划分,具体指单位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不包括基本建设、固定资产等投资支出)。
(七)行政运行:指用于单位保运转的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日常公用经费。
(八)奖金:指公务员、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和机关工人第十三个月工资。
附件1: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决算报表部分、国有资产使用情况部分、绩效自评部分)
监督索引号53232200336100301111